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9月发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第15.2.5项和第15.6项要求:在变压器出厂前、投产前、突发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2005年6月国家电网公司在《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9.2.3和9.7.2中再次要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出厂和投产前,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以留原始记录。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遭受出口短路、近区多次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比较,同时应结合短路事故冲击后的其他电气试验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正常运行的变压器应至少每6年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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