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是国务院办公厅为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而设立的制度。[1]2019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以〔2019〕51号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和完善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1]2020年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有了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好差评,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政务新词,全称是“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在处理当前与长远等多种关系、实现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等多项任务的过程中,如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好差评智能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评价系统,每个办事人员都可以对自己本次接受的服务进行评价。本模块向办事人员展现生动的邀评界面及坐席员工信息,准确的收集评价结果,并由后台统一管理。您只需登陆后台服务器,便可一目了然所有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方便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优化和管理现场,通过政务大厅服务评价系统的建设,将构建更加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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