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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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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是一种常见的气象现象,它是伴随雷云运动而产生的。通常当一部分带电的云层与另一部分带异种电荷的云层或者是带电云层对大地之间的电压高到一定的值时,就会发生放电,这就形成雷击。雷击对建筑物、设备、人、畜危害甚大,雷击灾害等自然灾害。雷害分为:直击雷、感应雷、雷电反击、雷电波侵人(引人高电位)和雷击电磁脉冲。石油化工装置是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其操作压力高、装置规模大,更增加了其危险程度;装置的主要部分露天化,其塔、罐、容器、泵和管线等大部分在室外,有的塔高100多米;装置自动化程度高,采用电子计算机和大量电子仪表。由于石油化工装置具有这些特点,不同的雷会对装置不同部位带来危害,所以在装置不同部位对雷电进行不同的设防,才能对雷电危害产生有效的作用。本文探讨了在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2石油化工装置区防雷的分类原则上具有0区、1区和10区的爆炸危险环境(或建筑物)可划为**类防雷区域(或建筑物);具有2区和11区爆炸危险环境(或建筑物)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区域(或建筑物);不属于一类、二类防雷区域(或建筑物)的属于第三类防雷区域(或建筑物)。在应用上述分类原则进行防雷区域分类时,要考虑装置的生产特点、重要性以及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等因素。例如:一个布置在高塔附近的水泵房,尽管泵房属于爆炸危险1区环境,但因其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所以可以把它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而对于向石化联合企业输送原料的泵房,当其设置了有效通风设施后,其爆炸危险区划为2区,但因其遭雷击就可能使工厂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该泵房应划为**类防雷建筑物。3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建筑物防雷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建筑物主要有:泵房、成品库、压缩机房、挤压造料厂房、综合楼(由办公室、化验室、仪表控制室等进行不同组合)等。这部分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应遵照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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