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包括: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地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者有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1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3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为了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同地出现,应该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来预防起重机伤害事故发生!在起重机作业中应避免存在不安全因素的人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机,这样至少可以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1起吊物件必须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1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工具.2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2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在起重机伤害事故因果链中,人的不安全因素与物的不安全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日常使用中,操作人员大多只注重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安全防护装置,而很少注意自身存在的缺点,给起重机作业埋下了无形的不安全隐患!针对起重机安全方面的问题,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提过很多遍了,下面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起重机《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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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1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1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1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1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c!
2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3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3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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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起重机吊重由小幅度变大幅度时发生翻车事故。另外由于运行式起重机的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转变行驶速度过快时,也会发生翻车事故。为避免发生““翻车”事故,起重机一定要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起吊,倘若对重量估计不清时,可先将重物稍稍吊离地面,然后用脚踢起重臂反向支撑器(支腿)是否活动,如有活动不能起吊。
在起重作业中,严禁起吊后伸长重臂.以防超力矩丧失稳定。另外还应避免斜吊,因为斜吊产生一个不利于稳定的水准力,使起重机丧失稳定。坠臂事故多出于设备本身的维修不良。如制动器,其闭合是依靠弹簧,如果维修不良.由于振动或其他原因发生坠臂、由于变幅绳过长未紧牢,变幅松脱,造成坠臂事故。
折臂事故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惯性力的作用、使起重臂折臂。为避免坠臂、折臂时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定要遵守《起重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动臂起重视起重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的规定。 运行式起重机常见的重大事故就是“翻车”、“坠臂”和“折臂”。
“翻车”个故.是由于操作者对重物的重达估计下足,或对安全注意不够而超负荷运行,使起重机失去稳定而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已经起吊(在旋转式变幅)时,因吊重接近或超过规定的载荷,而四个支腿不在同一水平面内或有风载的作用,使起重机回转时发生翻车。或者是起重机吊重由小幅度变大幅度时发生翻车事故。
另外由于运行式起重机的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转变行驶速度过快时,也会发生翻车事故。为避免发生““翻车”事故,起重机一定要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起吊,倘若对重量估计不清时,可先将重物稍稍吊离地面,然后用脚踢起重臂反向支撑器(支腿)是否活动,如有活动不能起吊。
在起重作业中,严禁起吊后伸长重臂.以防超力矩丧失稳定。另外还应避免斜吊,因为斜吊产生一个不利于稳定的水准力,使起重机丧失稳定。坠臂事故多出于设备本身的维修不良。如制动器,其闭合是依靠弹簧,如果维修不良.由于振动或其他原因发生坠臂、由于变幅绳过长未紧牢,变幅松脱,造成坠臂事故。
折臂事故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惯性力的作用、使起重臂折臂。为避免坠臂、折臂时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定要遵守《起重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动臂起重视起重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