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产品中心 >伤害侵权律师 >有经验侵权律师咨询_ 侵权律师服相关-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伤害侵权律师,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大瀚律师事务所,就是专打人身伤害、物件伤害事故赔偿纠纷的京城执业律师。伤害事故无处不在,如几个朋友高兴去喝酒,其中一人喝多了喝死了。又如,您正常走在小区路上,突然一阵大风,刮下了一个路牌广告扎伤了行人,这些案件,法律依据少,多是依据一般侵权理论来套的,这就需要极其专业的律师,争取的利益也多一些。
伤害律师,更专业、更擅长处理这类棘手案件,当你身边发生这类侵权案件,选择杨健律师很重要。
更多内容或法律咨询,请点击杨健律师的官网。
伤害侵权律师杨健律师,有经验侵权律师咨询,北京法律服务咨询电话,长期在京执业20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又有理论基础,是京城知名律师。
在生活中,如何认定侵权行为。
专业侵权律师服务-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杨健律师认为,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种。一般侵权行为又称普通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相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而言而成为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需要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有经验侵权律师咨询, 侵权律领带相关,应按一般侵权行为对待。
构成一般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过错。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与加害人、加害事件的特定关系或其他法律特别规定的原因,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要求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应依法律就该特殊侵权行为规定的构成要件分别判定。
从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规定看,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被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杨健律师又认为,律师如何办理好侵权伤害案件呢?律师的办案思路有:
如何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有经验侵权律师咨询,朝阳区法律服务咨询,应提交主体资格资料,如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资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如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变更登记后的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派出所调查笔录等。
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证明、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票据、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条、银行存折、个人纳税证明等)、残疾用具价格证明、抚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票据。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